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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11年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
2011-06-29   审核人:

粤人社函(2011)245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各单位:

按照中央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要求,为配合实施新一轮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继续教育工程,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发布2011年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指南。

一、2011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内容:围绕“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重点学习低碳经济、自主创新和现代产业知识等专题。年度公需科目学时任务按照3天或18学时计算。为配合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继续教育学习,去年省组织编写出版了《广东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读本》和《创新力开发与创新案例》两本公需科目教材,今年省将组织编写《低碳经济读本》公需科目教材,计划于3月份出版发行,供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参考使用。

二、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要求,2011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由省直有关行政部门或全省性行业组织制定发布。请省直有关行政部门或行业组织结合各行业特点和工作实际,尽快研究确定,并于2月20日前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发布。专业技术人员按专业科目指南要求学习和登记学时,未发布专业科目指南的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科目学习,参加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施教机构举办的各类研修班、培训班学习或参加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制的学习网站学习,可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管理办法》中有关条款计算学时。

三、今年是“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落实好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继续教育这一重大人才工程,对我省自主创新,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人才培养工作,严格按照中央和省的统一部署,扎实推进新一轮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继续教育工程。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认真组织落实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严格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管理办法》,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工作。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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