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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与登记工作的通知
2011-11-24   审核人:

校内各部门: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人社发[2010]321号)《关于印发<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施教机构备案的管理办法>和<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管理办法>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粤教师函[2011]108号)《关于加强我省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精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将是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

学校人事处于2011年7月下发 “关于做好我校2011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以来,各专业技术人员相当重视,特别是今年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都积极参加了相关专业继续教育要求的学习内容,并取得了“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到目前为止,仍未完成2010年度和2011年度学习任务或已完成学习学时但未登记的专业技术人员请抓紧完成学习、登记,以便上级部门的审核、发证工作。

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务必把相关文件(本通知中提到的文件可在校园网人事处继续教育栏下载)精神及本通知传达到各位专业技术人员,以确保按时完成继续教育任务。各部门须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本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管理工作,务必通知到本部门每位专业技术人员在11月30日之前完成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的注册工作(具体操作见下面继续教育的登记),12月20前完成2010年度和2011年度继续教育各科目的学习及登记。各部门继续教育工作联系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表(附件1)于11月25日前报人事处师资科。

二、继续教育的学习内容及形式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分为公需科目、专业科目、个人选修科目三类。

公需科目是指全体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掌握的政策法律法规、基本理论、技术、信息等方面的知识。

专业科目是指本行业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掌握的新理论、技术、信息,以及行业内不同类别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的知识与实践等。专业科目学习内容由各高等学校根据省教育厅发布的专业科目学习指南和学校学科(专业)发展需要及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实际确定。专业科目分为专业必修科目和专业选修科目,专业技术人员必须选择与自己从事专业相近的专业科目来学习。

个人选修科目是指专业技术人员完成所在岗位工作任务必须具备的理论、技术,以及个人职业发展所需的各项知识。

专业技术人员可通过参加培训班、进修班、学术讲座、学术会议、函授、电化教育、远程教育和国(境)外进修以及到教学、科研、生产单位进行相关继续教育实践活动等形式完成继续教育,具体的学时计算按广东省《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三、今年需完成的继续教育学时及学习方式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规定,继续教育学习的内容及学时要求从2010年起施行。因此,各位专业技术人员必须补修2010年度公需科目12学时,个人选修科目12学时,专业科目48学时;修学2011年度公需科目18学时,个人选修科目12学时,专业科目42学时。

鉴于时间紧,今年公需科目的学习、专业科目和个人选修科目的学习,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由选择网上学习(省人社厅继续教育处监制的学习网站—广东学习网(www.gdsjxjy.com)和广东人才培训网(www.ca163.net)学习)或参加学校继续教育学院举办的继续教育课程培训班(2010年与2011年公需科目的学习见附件2:学校继续教育学院《关于举办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班的通知》,学校继续教育学院后续将继续主办专业科目和个人选修科目的学习)的学习方式来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完成了规定学时后,并按年度准确地登记在“广东省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上,才能分别打印2010年度和2011年度继续教育证书。

四、2012年起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把继续教育学习作为常态工作来对待,及时参加学习和登记,以避免影响年度考核、岗位聘任、续聘、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等。

五、继续教育情况的登记方式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实行网上登记、统一审核发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学习情况须真实准确地登记入“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http://www.gd.lss.gov.cn/jxjy/)。

首先要注册,即第一次进入“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中登记继续教育情况必须先进行“个人注册”,点击“继续教育证书”栏目下的“注册”选项中的“个人注册”,正确填写姓名与身份证号码,单位所在城市须选“广东省省直”,单位选择或搜索“广州航海高等专科学校”。

第二次以后登记,点击“继续教育证书”栏目下的“个人”选项中的“继续教育情况登记”,按注册时的帐号和密码登陆后点击“个人业务”进入“继续教育记录申报”录入相关信息(注意选择“科目类型”及学时的分配),点击“保存并下一步”,进入“附件材料”页面,上传附件,最后必须点击“送审”按键,才能提供单位审核,省人社厅认定。

六、继续教育证书发放

全省统一网上发放继续教育证书。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www.gd.lss.gov.cn/jxjy/)已经实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上注册、登记、审核、认定和发放证书、证书查询等功能。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直接打印继续教育证书或由人事处统一打印证书后到省人社厅盖章。

二0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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