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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班的通知
2011-11-24   审核人:

省直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粤人社发〔2011〕277号文通知,我单位已于2011年10月成为第四批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继续教育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广东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0年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计划>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135号)文件精神,专业技术人员2010年必须完成2天或者12学时以上的公需科目“广东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培训。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11年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粤人社函〔2011〕245号)文件精神,专业技术人员今年必须完成3天或18学时公需科目培训,培训重点是低碳知识、创新力开发等,现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我单位近期将开办2010年、2011年公需科目培训课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省直各单位、全省各大中专院校、科研机构及相关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本年度还未完成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省直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对培训内容感兴趣的其他社会人士。

二、培训内容

u创新力开发与创新案例

??主讲人:杨丽(教授),广东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u广东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主讲人:黄小彪(教授、博士),广州航海高等专科学校

三、培训时间

预报名: 2011年11月24日-11月29日 (电话预报)

培训报名:2011年11月30日14:00-17:00 (现场报名)

培训时间:2011年12月1-5日 (培训与考试)

四、培训地点

广州航海高等专科学校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红山三路101号

BRT站:黄埔客运站

地铁站:文冲站

参培人员较多的企事业单位提供内训,课程时间,地点共同协商。

五、培训费用

培训费:240元。广州航海高等专科学校教职工由学校补助120元,个人实交费用120元。

如需要安排食宿的同志,请报名时备注,培训组可统一安排,费用自理,100-150元/天。

六、报名须知

现场报名地点为:广州航海高等专科学校继续教育学院(文理楼308)。参训人员请在2011年11月30日前将报名表(见附件)传真至(020)32080427或发至heye218@126.com。

联系人:何老师13342816316、唐老师(020)32083132

电子邮箱: heye218@126.com

七、证书

培训结束颁发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证明。

附件: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报名表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报名表.doc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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