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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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主要工作职责
2021-06-01   审核人:

人事处是负责学校机构编制和人事、劳资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有:

1.负责制订学校人事工作计划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拟定和组织实施;

2.负责学校机构设置、岗位职责、人员定编工作,制订用人计划、校内人员的调配及人才引进工作;

3.负责教职工的聘用、考勤、考核工作,协助组织部做好干部的考察、推荐工作;

4.负责教学及管理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聘、教师资格的申报及相关证书的办理和发放工作;

5.负责教职工的评优、推荐、奖励和处理工作;

6.负责教职工人事档案、专业技术档案管理工作;

7.负责教职工的培养、师资培训工作;

8.负责教职工工资、校内津贴、福利、社会保险等待遇的调整及核发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处理在职职工去世的有关工作;

10.负责建立完善并组织学习实施本部门质量体系文件;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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