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航海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B岗工作人员1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州航海学院创办于1964年,是以工科为优势主体,经、管、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管市属高水平应用型大学,是华南地区唯一获国际海事组织认可的海事本科院校,是全国第14所、华南地区第1所交通强国试点高校,被誉为“航海家的摇篮”。
二、岗位需求
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详见附件1,招聘人员类型有关说明如下:
(一)“2026年毕业生”指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的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报名时,未取得学历学位证及相关认证的2026年毕业生,须上传就业推荐表或在读证明(海外须上传权威机构翻译件及翻译机构法人证书)等能有效证明应聘者为符合报名要求的2026年毕业生的相关材料。
(二)“非2026年毕业的往届生”指2025年12月31日前(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已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报名时须上传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四、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招聘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港澳居民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报名时,须按规定上传港澳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来往内地通行证等相关材料。
五、禁报情形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六)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6年5月6日至2026年5月13日。
(二)报名方式
实行网络系统实名报考。应聘人员须登录广州航海学院招聘系统(http://rsxt.gzmtu.edu.cn/#/app/gzhhxy/epxing_recruit/zpwzx)进行网上报名(系统相关报考信息将于报名开始时间开放,报名截止时间系统自动关闭),请仔细阅读招聘系统有关指引,按要求填报应聘信息,并清晰、完整地上传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岗位资格条件涉及的必要附件材料。
应聘人员需在报名结束前进行报名确认(即在报名系统按下“确认报名”键),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者,报名无效。报名确认后,不能再更改。
应聘人员须认真仔细阅读公告及附件要求,确保完全符合资格条件后进行报考;如不符合报名资格仍报名应聘,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三)资格初审
我单位将对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范围包括基本信息、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及岗位相关证明材料等。对不符合报名资格要求(含基本信息有误、未清晰、完整地上传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岗位资格条件涉及的必要附件材料)的应聘人员予以退回报名申请。
(四)准考证打印
学校将按照资格初审通过名单安排准考证打印事宜。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在招聘系统打印准考证,具体的时间安排以广州航海学院官网发布的公告为准。逾期不打印准考证造成无法考试的,后果自行承担。
应聘人员在参加考试等环节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能打印准考证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不等于通过应聘资格审查。
(五)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因证件不一致或人证不一致(本人身份证号、姓名与报名所填不一致)造成无法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2.资格审核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应聘人员须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报名提交即视为本人对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了承诺。所有应聘信息将在系统留存,资格复审、考察、公示、聘用以及聘用后试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取消其考试、体检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因个人填报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附件材料不齐导致资格初审不通过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3.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年限、处分影响等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以年龄限28周岁及以下为例,即要求应聘者在报名首日仍未过29周岁生日,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其他年限要求以此类推。
4.资格条件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须上传所在党组织开具的距离报名首日不超过3个月的党员证明材料;要求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的,须上传相关证书材料。
5.专业要求及专业代码参照《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学历证、学位证及其认证材料为准)未列入附件2,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或所学专业为附件2所列的旧专业名称,应聘人员须在系统报名时一并上传用于报考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发证校院盖章的课程成绩单、相近专业课程比对说明等材料(海外学历还须提供权威机构翻译件及翻译机构法人证书),由招聘单位进行相近专业认定。
6.应聘人员可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但用于应聘的学历、学位层次应同时符合岗位要求,如:招聘岗位要求学历、学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的,应聘人员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本科学历及相应的学士学位,或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研究生学历及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博士研究生专业不符合要求,但硕士研究生阶段专业及其他条件符合岗位要求,也可以硕士研究生身份报考。
7.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须征得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的同意,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材料;不能提供的,现场资格复审不通过。
七、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采取固定考场闭卷限时考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与岗位相关的基本能力、综合素质、专业知识等,不指定参考书目。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对于专业技术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视情况延长报名时间或调整、取消招聘岗位数。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时间、地点公告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
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名单(比例内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均可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的时间、地点等后续有关安排将于笔试结束后在广州航海学院官网公布。
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的应聘人员,须本人在指定时间内携带有效身份证及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等岗位资格条件涉及的必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或补交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因现场资格复审不通过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方可参加面试。现场资格复审情况、进入面试名单及后续有关安排将在广州航海学院官网公布。
(三)面试
所有岗位均须参加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岗位工作能力、职业倾向等。根据岗位工作需要,面试一般采用结构化或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及以上为合格线,不合格的,不进入下一环节,也不计算综合成绩。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及以上为聘用合格线,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各环节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并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名单。若综合成绩相同,面试成绩较高的进入体检;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通过加试确定进入体检环节名单,加试内容、时间和形式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与排名以及进入体检环节名单于面试(含加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航海学院官网公示。
八、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市相关规定实施,由我单位统一组织体检人员在广州地区指定医院体检,具体时间、地点由我单位确定并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体检合格的,方可进入考察环节。
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市相关规定实施,由我单位成立考察组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九、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航海学院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查实符合聘用条件人员,按上级有关规定通知其办理入职手续,按照学校规定办理合同制B岗聘用手续,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享受合同制B岗薪酬待遇;异议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拟聘人员接到我单位报到入职通知后,应按通知要求办理入职相关手续,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报到通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通知、书面通知、工作短信、微信、QQ通知等。
我单位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对照招聘岗位拟录用条件、岗位工作职责及现实表现进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递补规则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学校有权决定是否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人员放弃聘用的。
如递补则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递补本岗位其他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程序办理。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在广州航海学院官网公开发布,后续环节如有调整,将在广州航海学院官网公布。
(二)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四)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公告及报名期间可致电广州航海学院人力资源部咨询。
咨询电话:020-31801789;监督电话:020-32082358;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0-32083731
咨询答复仅对本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公告解释:广州航海学院对本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1.广州航海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B岗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2.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广州航海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资格审核材料一览表
4.广州航海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B岗工作人员报名表
广州航海学院
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