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是一所直属广东省教育厅领导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是华南地区唯一独立建制的航海高等院校。经过多年建设和发展的积淀,学校现已发展成为立足华南,面向全国,以工科为主,航海特色鲜明,经、管、文等学科兼容的高等院校。学校设有海运学院、轮机工程学院、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港口与航运管理学院、航务工程学院、航运经贸学院、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外语学院、国际邮轮游艇学院、国际交流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基础教学部(人文社科部)、公共体育教学部等十五个教学单位。目前学校全日制学生13000多人。
教学督导是我校教学管理制度中的重要环节,是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手段。为了加强我校教学督导队伍建设,现面向校内、校外公开招聘专职教学督导员1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离退休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热心于社会主义教育事业;
2.熟悉国家的教育方针及有关政策、法规,有一定的政策水平;
3.曾长期从事学校管理工作,管理经验丰富;
4.遵纪守法,办事公道,敢说真话,工作认真负责;
5.职称条件:原则上具有副高或以上职称;
6.年龄条件: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7.身体条件:健康。
三、主要工作内容
(一)完成《广州航海学院教学督导工作规定》中规定的教学工作督导内容,主要包括:
1.教与学的督导
(1)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听课、评课活动,包括课堂教学、实验实训教学等的教学质量与教学秩序的抽查与督导,平均每周现场听课不少于8节,每学期现场听课累计不少于144节,填写“听课评价表”、“实训课教学评价表”、“课堂纪律抽查表”等;
(2)对期末考试试卷进行抽查,填写“试卷抽查记录表”;
(3)主持召开各二级教学单位学生座谈会,收集学生的评教意见,及时反馈,编写学生座谈会小结,形成当学期“督导组参加学生座谈会情况总结”;
(4)抽查学生作业,填写“学生作业抽查记录表”;
(5)教师对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的执行情况;
(6)教材选用、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研究等的情况;
(7)抽查各二级学院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并提交抽查情况总结;
(8)教师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的情况。
通过以上督查,给每位任课教师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和打分,填写“教学督导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并及时向学校反馈意见。有教师发生教学事故时,还要填写“教学事故单”,以便学校对教学事故进行认定。
2.对教学管理的督导
(1)学校教学管理部门、院(部)、系(教研室)抓教学工作的情况;
(2)提高教学质量的措施和方法;
(3)教学法研究和教学改革研究及其实效;
(4)师资队伍建设情况;
(5)专业和课程建设情况。
(二)提交个人月度总结和期末总结
(三)定期编制“教学督导简报”(至少每个月一期)
四、薪酬待遇(税后)
1.督导组组长:10000元/月(每学期按5个月计)
2.其他督导组成员:
(1)正高职称人员:6500元/月(每学期按5个月计);
(2)副高职称及其他人员:5000元/月(每学期按5个月计)。
五、报名及聘用
(一)报名时间
自2020年8月1日起至8月31日止。
(二)报名地点或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填写电子版《广州航海学院公开招聘专职教学督导员报名表》(详见附表),并将其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居民身份证等扫描件一并打包发到邮箱:529814955@qq.com ,邮件主题及附件请按“教学督导+姓名”的格式命名。发送邮件后,邮箱自动回复,即为报名成功。
(三)聘用
学校将通过邮箱或者电话通知拟聘用人员,并签订聘用协议,聘期2年。受聘人员原则上不得在其他学校兼职。
咨询电话:
广州航海学院教务处 李老师 020-32083033
人事处 陈老师 020-32081021
附表: 广州航海学院公开招聘专职教学督导员报名表